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被國家知識產權局
評為“知識產權工作先進個人”
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(國知發運函字〔2019〕257號)文件,公司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被評為“知識產權工作先進個人”。
據悉,公司自創建以來,始終把自主知識產權工作擺在企業發展的首要位置,重視知識產權工作,積極響應國家以科技自主創新打造企業核心競爭力的號召。經過十多年的堅持自主創新,走上了持續發展的良好軌道。
積極開展專利、商標等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工作,現擁有12個劑型231個品種,其中國家重點新品種3個、中藥保護品種4個、國家級新藥11個、獨家品種12個;專利18項;商標127項。“吉春”牌商標認定為“中國馳名商標”。創立的“中醫藥企業深度開發特色資源的技術創新管理”獲得國家級企業管理現代化創新成果一等獎。專利藥品“十味降糖顆粒”榮獲中國專利優秀獎。“導熱油加熱在中藥有效成分提取、濃縮、干燥工藝中的應用”專利技術,榮獲 “吉林省專利獎”。吉林吉春制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“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”。